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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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来讲,法海拾贝”——我校法律协会举行线上特色活动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0-05-10 阅读:

 

        今年是五四运动101周年,五四运动是一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爱国运动,它孕育了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是我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件。为进一步推进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宣传,响应校团委“弘扬五四精神,永葆爱国情怀”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武昌理工学院文法与外院学院法律协会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决定开展五月网络系列主题活动。5月2日晚,文法与外语学院法律协会在19级法律协会交流群举行了“五四”特色活动——“由我来讲,法海拾贝”。

        此次活动由法律协会副会长丁一主持,同时活动还邀请到了湖北大学法学院丁蔓作为特邀嘉宾与法协成员共同研讨。“知识是每个人灵魂里都有的一种能力,而每个人用以学习的器官就像眼睛。”主讲人丁一用古希腊著名思想家柏拉图《理想国》一句话将同学们拉入无限的深思,也引得同学们跟着主讲人的节奏步入活动的主题。接着,他从《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与会员们共讨道:此条在立法过程中表述方式发生几次改变。原来想表述为:无故意重大过失不承担责任后来变成现在这样。为什么?就是为了消除好人的后顾之忧。

        随后,来自湖北大学法学院的丁蔓和同学们继续讨论这法律逻辑学的相关内容,“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主体在法律领域运用逻辑方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一开场她就以专业的知识素养和优美的声音得到了参与此次活动的会员们的一直赞赏。“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 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洞穴奇案这一话题一经发出就引发了同学们的激烈的讨论,法理与情理之间的辩驳也由此展开,“法律是用来规范社会行为的,而在这个洞穴,为了生存符合自然法则”,“我觉得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期待可能性”,“我觉得构成犯罪,因为它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活动的尾声,丁蔓还和同学们分享一些学习的小tips:提前预习,及时复习整理:提前阅读要超出老师上课的进度,发现问题。把已经理解的整理出来;把仍有疑问的整理出来,查找资料、请教老师、和同学探讨。精读法条,参酌案例:培养对法律文本的尊重,重点法条与相关理论相结合。大量案例,择其精者,反复斟酌,对相关法律和理论的适用进行思考。关注时事热点。课程框架,逻辑和体系很关键:建立自己版本的制度和理论框架。野蛮的记忆力可以应付考试,也在会在考后化作云烟散逸无存。

        活动结束后,记者采访到法律协会副会长肖洋,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使会员意识到自己肩负的振兴中华的伟大历史使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坚强刻苦,乐观向上,开拓进取,培养铮铮爱国情怀。从而鼓励同学们更加积极的对待学习与生活,争做时代新人,为国争光。”

(转自中南在线新闻网http://www.znonline.net/html/xinwen/xueyuansaomiao/20200503/90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