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委网11月5日消息(大学生记者团见习记者 陈晓蕾 报道 田宇轩 摄影)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指标,现开展我校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武昌理工学院于11月5日晚18:30在学生活动中心举行了动员会宣讲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政策、规定和工作事宜,会议由校团委书记南小烈和学工处常务副处长李金永主持召开,全校班长和团支书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别为276名、1900名。南书记介绍:“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通过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录取到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预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我省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学校下发了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各班班长和团支书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这里,南书记也介绍了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开展奖助学金评审的基础,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认定办法,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学生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原则进行。此阶段需经过个人申请和资料审查,班委会、团支部审查、并按1:2投票排序、推荐名单、班级负责人介绍、班级学生投票、现场公示、接受学生投诉等重要环节。”
学工处常务副处长李金永也强调了评选的重要性,他提出: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会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确保投诉渠道畅通,确保投诉方式人人知晓。对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也会进行严肃处理。在这里也要求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不要'不作为’和‘瞎作为’,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来进行评选,不要出现人为操作的现象。我们学工处也设立了投诉专栏,如果同学们对于评选过程有什么意见,欢迎来投诉,各个学院到时候也会对申请学生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力求做到公正公开。”(完)